重磅!17种化妆品生产原料将被禁用[水信生物]
专栏:行业新闻
发布日期:2021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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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,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、公布。 2.修订13种化妆品禁用原料 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,如“抗生素类”修改为“抗感染类药物”等。
按照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,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、公布。未来终版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将作为单独的技术法规文件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发布。 化妆品代加工厂家,珠海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GMPC&ISO22716双认证,拥有十万级妆字号+1万级械字号车间+自动化生产灌装设备,专注化妆品研发\设计\生产,零元打样8h出方案,欢迎咨询! 新增17种/修订13种,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“变天” 1.新增17种化妆品生产禁用原料 例如,3-亚苄基樟脑、新铃兰醛、万寿菊花(TAGETES ERECTA)提取物、万寿菊花(TAGETES ERECTA)油、2-氯对苯二胺、2-氯对苯二胺硫酸盐、硼酸、硼酸盐、四硼酸盐和其他硼酸盐类和酯类、过硼酸钠、甲醛、多聚甲醛、二氯甲烷等。 二是根据我国安全评估结论,将在化妆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《禁用目录》,如非那西丁等。 三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调整,结合我国的评估情况,考虑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,新增纳入《禁用目录》,例如苔黑醛、氯化苔黑醛、苄氯酚、环己胺、咪唑等。 2.修订13种化妆品生产禁用原料 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,如“抗生素类”修改为“抗感染类药物”等。 二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CAS号,如右丙氧芬、地芬诺酯、石棉、氢醌、羟苯异丙酯及其盐、羟苯异丁酯及其盐、羟苯苯酯、羟苯苄酯、羟苯戊酯、短杆菌素等。 三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EC号,如联邻甲苯胺基染料等。 四是对部分原料的CAS号勘误,如常压塔处理的残液(石油)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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